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师资水平,根据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育研究机构,它与学校的教导处、德育室并行,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向校长负责,它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是行政性的,全校的教职工应认真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收集国内外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服务。
二、开展对学校课堂教学动态和改革方向的研究与指导工作,编拟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标准,并指导改革的实验与推广。研究与编写教育的教学资料,汇编教学、教改经验和动态资料;负责研究拟订与课程教材改革相配套的教学软件建设计划和相应的学具、教具标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材方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并承担学业评价的改革与实施工作,指导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建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五、收集教科研成果并进入档案。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为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提供准确详实的事实材料。为校长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六、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
七、主持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开展和运用。
第二部分:教科研制度
1、 领导定期研究和亲自承担课题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三次例行研究,要亲自承担或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
2、 校内教科研组织和网络制度。
成立有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教科室;建立顾问团和教科研骨干队伍,骨干队伍由教研组长、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组成。教科室下设校级优秀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审委员会。
3、 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1)学校有近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 近期:(学期、学年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年以上科研规划。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 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和编发教科研简报。
4、履行各级教师职责,承担和参加科研课题制度。 所有教职员要承担或参加一项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5、教研组长承担科研课题制度。
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要亲自承担本教研组和年级组的科研课题并将本组课题加以分解,合理分工给本组教职员,并负责本组各子课题的管理。
6、课题的申报、认定制度。 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认定。
7、教科室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进行验收评奖。 由教科室负责对各项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方法指导,举办科研方法讲座,发放教科研信息。
教科室负责对各项校级以下课题的验收与评奖。
文章来源:《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网址: http://www.jxglyjyyj.cn/zonghexinwen/2020/1019/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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