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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遴选第二批广东省财经素养教

来源: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省基础教育研究实验基地学校,省银校对接金融教育试点学校: 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协创中心”)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省基础教育研究实验基地学校,省银校对接金融教育试点学校:

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协创中心”)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于2017年秋季联合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启动财经素养教育专项研究。根据研究规划,现启动第二批“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名额

(一)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教研、教改氛围浓厚,教科研组织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研究,在财经素养教育领域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有强烈探索意愿。

(二)申报名额

广州、深圳各不超过10所,其它地级市各不超过8所。各地级以上市推荐学校中原则上至少包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学校申报

学校根据现有师资力量、实践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兴趣等,从《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简称《指南》)中选择1个课题,填写《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申报书》(附件2,简称《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递交所属地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二)地方审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组织专家审查申报学校的相关材料,在审查通过后的学校《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向省教育研究院报送。各地报送学校的申报课题应尽量覆盖《指南》全部课题方向。

(三)省级认定

本院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学校的全部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院务会议审议,对达到条件要求的学校授予证书。

(四)报备确定

本院将各课题学校及相关课题研究规划上报协创中心备案。征得协创中心同意后,由协创中心授予“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基地学校”证书。

三、材料报送说明

(一)材料要求

各地报送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地市推荐学校名单一览表》(附件3);二是每所申报学校的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5份(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佐证材料1套。

(二)报送地点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将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统一寄送至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联系人:许世红,电话:);电子稿请发邮件到(主题请注明:**地市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课题学校申报材料)。

四、课题研究与管理

(一)研究周期与经费

本批课题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经费学校自筹。课题学校应成立专项课题组,严格遵循课题研究规范,围绕核心内容认真开展研究和实验,做好过程记录,及时总结反馈,力争形成高质量成果。

(二)专题研讨、培训与交流

协创中心和本院每学期将按照专题组织系列研讨活动,并邀请国内外专家定期开展财经素养教育专题培训,组织省际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经验交流。课题学校必须派课题组成员参加专题研讨、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研究管理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学校校级负责同志,应积极与省教育研究院进行工作沟通与协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抽查鉴定情况属实,将取消课题学校资格,收回“广东省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课题学校”“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基地学校”证书。

1. 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无经费保障,不具备相应研究条件;

2. 研究周期内3次不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财经素养教育专题研讨、培训与交流活动;

3. 财经素养教育实践研究与实验工作推进缓慢,没有新进展且效果不佳,未达到规定要求。

五、其他事宜

请各地积极组织学校申报,认真对申报学校加以遴选。附件可登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 src="https://p0.ssl.img.360kuai.com/t01fb559d4546076694.jpg">

附件2

文章来源:《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网址: http://www.jxglyjyyj.cn/zonghexinwen/2020/1019/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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